各镇街宣教办,市直属各学校:
根据市府办《关于加快公共汽车IC卡发放工作的通知》(东府办[2007]53号)精神,经研究,现就全市中小学生办理公共汽车IC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07年9月秋季开学后开始办理首批,首批争取12月底前发放并使用。以后新办IC卡时间均为每学年秋季开学后。
二、办理对象
全市户籍中小学生,以自愿为主申请办理。2007年秋季开学后首批办理范围为大城区(莞城、东城、南城、万江四个街道)学校和市直属学校,其它镇学校待相关条件具备后办理。学生公共汽车IC卡初次办理免费。
三、办理方式
1.学生申请。9月秋季开学后,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
2.学校审核并收集、整理资料。各学校按照市的要求,审核、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并上送所属镇街宣教办,市直属学校将审核后的资料直接上送市教育局审定。
3.宣教办审核、汇总、上送资料。宣教办对上送资料进行审核和汇总后,上送市教育局审核。
4.市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对上送的资料进行审核、加具意见后,由镇街宣教办和市直属学校送市汇通智能卡有限公司制作IC卡。
5.发放。学生公共汽车IC卡制作完成后,汇通智能卡有限公司将通知镇街宣教办和市直属学校领取,最后由学校发放到学生手中。充值工作由学生到公交IC卡充值点自主完成。学生卡遗失或被盗后,学生自行前往公交智能卡办理处办理注销和补办手续。
四、办理机构
市教育局成立全市中小学生公共汽车IC卡办理工作办公室,挂靠在思想政治教育科,负责全市中小学生IC卡办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
各镇街宣教办和学校成立相应的办公室,可挂靠在德育处或总务处,落实专人负责。
五、几点要求
1.要高度重视。
办理中小学生公共汽车IC卡工作关系到市委、市政府“治摩”政策的顺利实施,关系到东莞城市升级,体现市委、市政府执政为民的理念,对推进和谐东莞建设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实施。
2.要认真细致。
办理中小学生公共汽车IC卡工作是一项时间紧、任务重的工作,工作量比较大,各镇街宣教办、学校必须本着对政府、对学生负责的精神,认真细致地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审核、上送工作,避免出现错漏。
3.要保持工作的延续性。
办理中小学生公共汽车IC卡工作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为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必须立足长远,对设立的办公室和专门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的统筹考虑,避免在资料保存和工作衔接方面出现问题。
4.要加强教育。
各学校在办理和学生使用过程中,要教育学生爱护IC卡,文明使用IC卡,遵守有关规定,做文明的乘车人,做东莞创建文明城市的宣传者、实践者。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市中小学生公共汽车IC卡办理办公室电话:22218643,22233694;汇通智能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22320599,地址:东城莞樟路段与东纵大道交接处,东城城巴枢纽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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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中小学生公共汽车 IC卡管理规定 【浏览】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