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东莞教育在线 来源:dgedu.com.cn 更新日期:200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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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务类型 非行政许可类 二、办事事项名称 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 三、办事事项子项名称 四、申请的受理窗口 东莞市教育局考试中心 五、办事事项的决定机关 东莞市教育局考试中心 六、事项设立的依据 七、办事内容及申请条件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的考生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8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8年8月30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八、申报所需的材料 九、申请表格 十、办理的程序 报考硕士研究生考试的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在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inayz.com.cn)报名。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必须在指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报考点指定的报名确认现场进行报考信息确认,并进行缴费、摄像。 十一、事项有效期 十二、受理时限 十三、收费标准及依据 根据粤价函[2005]451号文件规定,每科报名考试费25元,报考3科75元,报考4科100元。 十四、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东莞市教育局考试中心,联系电话:23126083 十五、投拆电话 23126198 十六、备注 十七、申办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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